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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为刺激商业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在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等工作前提下,允许在一定区域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临街店铺越门经营、商场开展临时占道促销、流动商贩在一定区域贩卖经营,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困难群众的经济收入,缓解了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有序开放“地摊经济”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
一、面临的困难问题
一是缺乏相关政策支持。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综合考虑安全、交通、市容以及方便群众生活等因素,划定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满足指定场所和时间的前提下,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食品摊贩可不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对于经营其它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如销售家用小电器、服装、化妆品等商品),无相关政策给予认可和支持。
二是食品安全隐患较突出。由于食品摊贩“场所小、出餐快、不固定”等特点,导致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容易产生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不达标,操作间卫生不整洁、食品原料及半成品生熟混放、索取和保留原料进货票据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力保障。地摊商品琳琅满目,食品、生活用品、电子产品应有尽有,价格又相对较低,但其中不乏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等商品,一定程度上会扰乱商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同时,由于“地摊经济”经营者流动性较大,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困难。一季度,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达304件,同比增长58.73%,其中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投诉占到50.15%,同比增长10%。
二、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省级层面制定统一的“地摊经济”准入许可标准、从业资格条件和商品入市手续,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放管结合、依法规范”的“地摊经济”管理体系。明确哪些行业属于鼓励地摊经营的,哪些行业属于限制地摊经营的,哪些属于准许地摊经营的,给予 “地摊经济”与从业者合法地位,促使其规范发展。
二是建议省级层面制定出台“地摊经济”相关政策,推动“地摊经济”有序开放,在不影响人行通道、不破坏城市形象秩序、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城区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适度占道促销,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建立跳蚤市场、美食一条街、水果市场等,将更多的流动摊贩纳入到有序管理中。
三是建议省级层面制定柔性、审慎监管意见或措施,促进“地摊经济”发展。通过正向激励,促进“地摊经济”规范发展。对于合法合规经营、诚信度高、服务好、消费者信得过且满意度高的小商小贩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其发展壮大,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四是建议省级层面加大税收减免和信贷支持力度,为“地摊经济”繁荣提供保障。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银行机构给予更优惠的信贷资金支持,根据小商小贩不同经营形式和诚信状况,创新信贷产品,为其启动经营、购买原材料等提供低利率的信贷资金支持。同时,还可比照扶贫小额信贷的做法,为资金短缺的下岗职工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帮助其灵活就业,尽快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