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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 邓成财)7月21日,海东市召开财政工作暨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会。会议回顾总结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和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青川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重要任务,努力克服税收动力不足、政策性减收等不利因素,自我加压、内外并举,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5%。争取上级财政各类专项资金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4.17亿元,财政支出继续保持较高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9%。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保持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领域,紧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的预期目标,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不断提高税费收入的总量和质量;要着重把握 “加力、提效、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8字方针”,聚焦中央 “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省委“一优两高”等重大部署,重点支持“一带一路”、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兰西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好财政投资的即期拉动作用,增强全市的发展后劲和潜力;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把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全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相关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将所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融资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加强企业融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企业债务风险向财政传导;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财政干部、财政资金“双安全”。
会议还邀请了青海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局局长黄海龙作 “加强财会监督 规范资金会计行为”的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