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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超32万户农牧民将领补助奖励金
发布日期:2020/7/22 9:34:25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时报讯(记者 李玉娇)根据近日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海东市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海东市将落实草畜平衡奖励总面积74.07万公顷,发放补助奖励资金2777.5万元,全市近32万户农牧民将从中受益。

据了解,今年我市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涉及94个乡镇、2个管委会,1579个村,32.2万余户农牧户,74.07万公顷可利用天然草原。补助奖励对象为承包了天然草原,并实施草畜平衡制度的所有农牧户。根据《方案》,补助奖励标准统一按每年每公顷37.5元标准给予奖励。全市草畜平衡面积74.07万公顷(其中:乐都11.84万公顷、平安4.72万公顷、民和8.43万公顷、互助16.9万公顷、化隆19.15万公顷、循化13.03万公顷),奖励资金2777.5万元(其中:乐都444万元、平安177.05万元、民和315.95万元、互助633.68万元、化隆718.05万元、循化488.78万元)。补助奖励资金将在今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

在补助程序上,《方案》明确,将农牧民补助奖励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村及牧户,县与乡、乡与村、村与农牧户层层签订农牧民补奖合同。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农牧户补奖面积进行审核,并对农牧户补奖面积和补助金额实行村级两榜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上报农牧户基础信息资料,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县金融部门,由金融部门以一卡通形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户。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跟踪检查资金到户情况,健全农业农村、财政、金融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同时,设立农牧民补助奖励机制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据介绍,对农牧民实施补助奖励政策,有助于全面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同时,有助于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提升绿色畜产品生产供应水平,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牧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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