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生敏 通讯员 孙晓玲)近年来,海东市以保护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压实责任、公众参与,切实筑牢青海东部生态安全屏障。
海东市将“土十条”与“水十条”“气十条”同安排、同落实,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制定市、县区两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每年配套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分类、分区、分用途强化土壤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做到有人管、管得住、有成效。
《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以来,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了全省农用地详查任务。详查结果表明,我市农用地土壤环境整体清洁、污染风险低,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全市特色农产品产区农用地全部为优先保护类。但防患于未然,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海东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大执法检查,排查土壤污染的风险点。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对农用地、牧草地、建设用地实施分类、分区、分用途科学管控与治理,检查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从源头上防止土壤污染现象的发生。
同时,进一步增强公众防治意识,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防治意识、环保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防治工作。鼓励公众通过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政府网站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等污染土壤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法律的武器治理土壤污染,用法治的力量守护高原净土,着力解决好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担责、市场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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