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记者 颜金梅 通讯员 黄世璞)11月24日,海东市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全市2020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部署了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敏感敏锐,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从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的高度切实抓好冬防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实现“防大火、控小火”的工作目标,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把握关键环节,重点攻坚突破,着力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突出重点场所检查治理、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目标管理,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与综合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构建完善消防安全共治格局。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行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防控措施。要强化问题清单治理,对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要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动将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要统筹推进,强化联动。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统筹调度,切实推动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要严格督导、严肃问责。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将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明确责任措施,加强工作指导。要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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