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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全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
发布日期:2020/12/17 10:10:27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李玉娇)作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今年,海东市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人人有责 、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前,全市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信访秩序持续向好,网络环境不断净化,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据全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抽样调查显示,海东群众平安建设满意度为89.99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意度为95.89分,均较去年有了大幅上升。

自入列试点城市以来,海东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11名市级领导为副组长、50个市直单位为成员的平安海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1+10+X”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了海东市委平安海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了创建试点城市各项职责任务,形成责任共负、任务共担、机制共建、平安共创、社会共治的工作体系。

为扎实推进试点城市建设,海东市制定了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党建引领、法治保障、风险防控、治安防控、文明提升、平安创建等“十大工程”,构建起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四梁八柱”,并对标全国、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将工作任务细化为59项评价内容和175项评价标准,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可考评的指标体系,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地。

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海东市积极推动党建引领“一网统筹”工作机制,实施“党建点亮”工程模式,开展“网格呼叫、党员报到”活动,为基层治理工作注入不竭动力,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坚持立法先行,制定出台《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特别是总结和提炼了移风易俗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台了《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初步形成了移风易俗的“海东样本”。

同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教育引导和志愿服务,精心打造“一清两红三引领”宣传阵地,身边人讲身边事,感召激励干部群众。运行“干部+志愿者”联动机制,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2000余名机关干部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农村积极推广“民情沟通日”“群众说事点”等协商议事模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社区通过征集“微心愿”,引导群众互帮互助。

为强化智治支撑力,海东市以项目驱动试点工作,积极争取相关资金2000余万元,按照“1+2+3+N”的建设思路,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政法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努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的“海东模式”。

此外,市委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配备乡镇政法委员,为全市94个乡镇全部配齐了政法委员,并分级组织了7轮次的任职培训。今年,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市划分城乡基础网格5849个,全部配备了专兼职网格员,合力筑牢防控防线,严防死守,外防输入,实现了海东零输入、零感染、零报告的“三零”成果。建立海东市级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队伍,对260名一线医务、公安民警、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及11所中小学校的1407名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和心理干预,促进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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