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钰月)日前,西宁市与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发起湟水共治、共保、共管、共享号召,共同签署《湟水流域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
据了解,西宁市与海东市、海北州互为邻里,以湟水为纽带互相交融,是湟水管理保护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湟水流域整体协作,坚决打赢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此次建立了由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三地河湖长制办公室及流域沿线相关各县(区)参与的联席会议及信息共享、协同管理、联合巡查、协商处置流域生态环境事故、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及污染防治和追究等机制,打破了行政区域的“藩篱”。通过目标同向、工作同步、问题同治,进一步强化湟水流域管理与保护,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湟水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通过协议的签署,统筹了湟水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和系统治理,实现多主体协同、多要素发力、多措施推进的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不断提高湟水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河湖管理水平,努力把湟水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流、美丽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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