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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乡村教师送出多项政策“大礼包”
发布日期:2021/5/17 17:32:13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海东日报讯(记者 陶成录)建立乡村教师职称“双定向”制度、提高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近年来,海东市多措并举,相继出台《海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海东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送出多项政策“大礼包”,让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归属感、获得感,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

今年4月,海东市建立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30名乡村教师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12名乡村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进一步调动了全市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积极性。目前,已建立了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适当提高了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优化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鼓励支持城镇学校教师到基层学校任教。全市先后有4030名教师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1680名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乡村教师分别占74.42%66.13%

同时,认真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不断提高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全市依据初级职称月人均200元,中级和高级月人均300元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从2016年开始,在乡镇累计工作年限每满5年,每人每月增加50元;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满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其余依次类推。2020年全市8000名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津贴共4274.5万元。

此外,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依据全市艰苦边远地区二类、三类地区按人均350元、四类地区按人均450元标准补助,每年有680多所学校、8000名教职工享受补助资金3300多万元。实施乡村教师补助政策,提高了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了乡村学校教师队伍,个别县区还出现城区教师向乡村学校回流的现象,待遇留人的效果明显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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