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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日报讯(记者 陶成录 通讯员 白玉民)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深刻领会文物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普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严格遵循普查规程,不断推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循化县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及时成立了循化县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循化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构建由文旅部门主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发改等25个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文物普查工作机制,聚焦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核心,明确时间表、流程图,细化任务目标,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通过精心梳理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循化县对现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前期摸底、调查整理等工作。目前,循化县拥有文物遗址35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个(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个(2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3处,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了数字基础。
循化县集中力量开展前期辅导工作,开展专业技能与业务素质培训,采取以老带新、以学代训等方式,熟练掌握普查工作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和填报标准,提升业务水平,为文物普查提供坚实的队伍支撑。循化县财政及时将普查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力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充分发挥媒体渠道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手段,全面推广文物普查工作,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普查知识讲座、文物普查宣传等活动,提高群众对文物普查的认知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