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李晓娟)今年上半年,海东市民政部门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健全社会福利体系,投入各类民生保障资金4.5亿元,守住民生底线,织密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让困难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上半年,我市民政部门积极作为,为城市低保对象854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3232.36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70612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6493.9万元,为特困供养对象5257人发放特困供养金4501.58万元,为4197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424.68万元,为孤儿和困境儿童4477人发放救助金629.85万元。为60人发放流浪乞讨救助金18.97万元,为88651人发放高龄补贴5457.9万元,为37691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264.33万元。完成民生保障项目投资4145.64万元。
在社会福利体系方面,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承接机构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了承接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了养老服务的监督评价机制。落实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为16960名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实施养老服务,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养老机构进行封闭式管理,有效保障了全市15家养老机构、18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34家老年互助幸福院内3000名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积极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为4200名儿童发放保障金490.14万元,为199名贫困大学生发放资助金89.4万元。市慈善会在疫情期间接收捐款41.98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登记、救助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人次,发放资金15.18万元,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
下半年,全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审核认定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严格按照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为困难家庭及时提供生活救助,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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