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海东日报讯(记者 李晓娟 通讯员 孙晓琦)今年以来,海东市民政部门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增后劲,1至5月为12.21万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25179万元。
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我市持续巩固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通过加强衔接沟通、开展数据比对,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试行精准认定和动态监测。1至5月,为7.4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4亿元,为8359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289.05万元,为5205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低保金3379.43万元,为3.3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5251.36万元。
同时,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在生活、医疗、路途费等方面给予流浪乞讨人员最大的帮助,切实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使这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4人次,接送返乡人员43人次,医疗机构救助39人次,临时安置4人次,生活救助79人次,共支出资金30.11万元。
在特殊群体帮扶方面,今年,我市将孤儿基本生活补贴集中养育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至1408元,社会散养孤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600元提高至1008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集中养育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至1408元,社会散养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60元提高至1008元;艾滋病感染儿童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至1408元,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在残疾人救助方面,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解决了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护理、照料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照料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市为4519人次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困境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261.1788万元,为3.6万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助资金2433.33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万人、125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