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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 李隽)12月13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泓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海德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元斌、瓦世德、焦环玉,秘书长严志忠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了市人大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书面);审议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交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立法议案和人事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常委会议进行了述职;大会对市司法局、环境保护局局长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振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旭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海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