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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首席记者 张晓华)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9月8日,省中小企业局、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施免征营业税优惠。
申请免缴营业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须是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检查验收合格机构,须符合工信部规定的免税条件。如: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实现两年以上可持续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等。
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向所在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各市中小企业局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推荐后,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并向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推荐。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0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