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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办小企业巡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5/28 9:23:11 | 来源:互联网 | 点击次数: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小企函[2012]26号

关于举办创办小企业巡讲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鼓励创办小企业,努力扩大社会就业。我司结合“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拟在部分省市组织开展创办小企业巡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讲活动形式

  巡讲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主办,安徽省经信委承办,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办(组织师资)。于2012年6月-9月,分省市、分期举办,每期两天半时间,50-60人。

  二、巡讲内容

  我国扶持创办小企业的政策,创业的基本概念,创业需要具备的条件,创业机会的选择,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市场定位及营销计划的制定,企业管理及融资。

  三、巡讲对象

  (一)立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

  (二)创办不足三年的小型微型企业经营者。

  四、巡讲目的

  通过创办小企业巡讲,使创业者和初创小企业,了解我国扶持创办小企业的政策,掌握创业的基本技能,增强创业的信心,提高创业能力和水平。

  五、时间地点

  湖南省举办一期,时间为6月13-15日;
  吉林省举办两期,时间分别为6月18-20日,6月21-23日;
  河北省举办两期,时间分别为7月5-7日,7月9-11日;
  山东省举办两期,时间分别为8月6-8日,8月9-11日;
  四川省举办三期,时间分别为9月11-13日,9月17-19日,9月24-26。

  六、其他事项

  (一)创办小企业巡讲作为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内容之一,要求统一标识为“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之创业巡讲”。 

  (二)请河北、吉林、山东、湖南、四川等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学员和提供巡讲场地。每期学员50-60人,学习免费,食宿费用自理。场地要求具有多媒体环境或能够上互联网,有条件的学员可自带笔记本电脑。

  (三)请参加过全国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班的学员积极参与所在地的巡讲活动。

  (四)其他省市有意愿开展创业巡讲活动,请提前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工信部中小企业司 陈滨  010-68205320
      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 
      0551-2649750,13905690083,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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