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及《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总工会 青海省乡村振兴局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青财采字〔2023〕972号)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预算单位采取多种措施继续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安排部署,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了力量。经梳理现通报表扬如下:
省级预算单位: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青海大学、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青海省监狱管理局、青海省伊斯兰教经学院、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青海省公安厅、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青海日报社、青海省总工会、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市(州)财政局:海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西宁市财政局、海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黄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切实提高工作认识,认真完成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