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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和《青海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青发改产业〔2023〕867号)要求,我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定了全省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确定了青海省2023年度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一)(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971-6310983,并提供佐证资料。
注:部分尚在核定能效水平的企业,待核定工作完成后再予以公示。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邮政编码:810008
附件:1.青海省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清单(一)
2.青海省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先进清单(一)
3.青海省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落后清单(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