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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是海东市学前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任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东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物资储备、联防联控、人员培训、队伍稳定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帮扶举措,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运转的影响,帮助幼儿园渡过难关,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目前,海东市共有幼儿园337所,公办幼儿园230所,民办幼儿园107所,教职工4197名,其中民办幼儿园教职工2120名,2020年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9528名,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8.4%。
一、主要做法成效
一是全力做好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正常开园复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市民办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园开课工作,海东市印发《关于全市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开园开课工作指 导 细 则》(东教〔2020〕129号),指导民办科学制定防控方案,提前部署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在实处,顺利通过开园评估工作,做到民办幼儿园如期,安全、有序开园。
二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保障民办园顺利开园。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持以幼儿园为单元,压实属地、部门、幼儿园、教师、家长责任,落实“三个倾斜”“三个协作”,构建幼儿园与家庭、医疗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联防联控网络。
三是防疫物资公民办同等待遇。把民办幼儿园防疫物资纳入整体工作之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享受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全市共筹集口罩 5万个、额温枪3000 把,指导各县区统筹用好物资,在民办园自筹物资基础上,补足补齐开园后两周的物资储备用量,在疫情期间对民办幼儿园提供物资保障支持。
四是及时下达资金,稳定教师队伍。民和县按照幼儿园园舍规模及租金,每年政府奖补50%房租费。循化县对3所公建民营幼儿园免收租金,很大程度上解决了3所民办幼儿园租金问题。化隆县为缓解民办幼儿园资金紧张和教师工资难以支付的困难,向省财政厅、教育厅申请提前下达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保教岗位429名,下达资金386.1万元,同时,县级部门及时拨付给民办幼儿园93.6万元政府购买资金,使104名民办幼儿园教师按时享受工资待遇。
五是加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帮助园所渡过难关。认真落实2020年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全市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资金2646.9万元,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保教岗位2941个(公办园1859个,民办园1082个),覆盖所有幼儿园,帮助园所渡过难关。
六是加强民办园专业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按照属地化原则,根据县区所辖幼儿园和幼儿数组建幼儿园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对所辖地区幼儿园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培训、巡回指导和师幼心理辅导等工作,做到民办幼儿园全覆盖。
七是加大帮扶力度,探索集团化办园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探索实施“名园+新园、名园+弱园、名园+农园、名园+民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通过园长互访、教师互派、定期培训等活动,提升帮扶对象的办园水平,加快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高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和保教质量。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是办园条件简陋,不符合基本办园标准。多所民办
幼儿园租用民房和商业店铺,硬件设施不符办园标准。租房办园多年,入园人数增多,园舍建筑用地面积、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不符合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个别幼儿园只是创办时有少量投入,批办之后投入不足,设施设备老化,教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书数量不足,种类不全,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离办园标准差距较大,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二是教师待遇偏低,教师队伍不稳定。学前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为临聘人员,自2015年省上印发《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以来,学前教育临聘人员工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县区政府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政府购买服务配套资金靠幼儿园收费来解决。全市编外人员最高工资2400元,最低工资1500元,平均工资每人每月为1700元左右。加上没有纳入社保,临聘人员工作不安心,导致幼儿教师队伍非常不稳定。
三是经费分担机制不完善。由于幼儿园的支出都来源于保教费,对家长来说保教费收费高,对幼儿园来说现行的收费标准过低,难以维持办园,入园贵与无办园经费之间的矛盾突出。同时,部分民办幼儿园抗风险能力较弱,在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如平安区百灵鸟艺术幼儿园在中国银行和青海银行各有一年期贷款100万元,按月还息,分两次还完本金;星光艺术幼儿园5年期贷款60万元,按月还息。
四是民办幼儿园教师外出培训名额有限,幼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慢。如平安区2019年247名教职工中参加省外培训仅62人次。
五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家长没有送孩子入园,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减少,影响了幼儿园运转经费及正常教学活动。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省级层面建立以公用经费为支撑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明确规定在各级财政性教育预算中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切实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二是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推出适宜的扶持政策,让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学前教育机构获得及时救助,将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幼儿园纳入返还和缓缴社保基金及公积金的政策范围,待疫情缓解和市场信心基本恢复后再正常缴纳。
三是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开办成本进行专门的评估根据收入等各项支出(园舍基础设施的投入、贷款、利息、折旧、房租、人员工资、社保、物业费、水电气费、汽车维护维修费、办公费用等)进行详细的统计评估,给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个切合实际的政府指导价。
四是提高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待遇。把购买学前保教岗位资金的省、地配套资金比例调整为省级资金占60%,地方配套资金占40%。
五是在培训、进修、评优、奖励等方面做到公、民办幼儿教师同等对待,制定切实措施,改善民办教师待遇,将幼儿园聘用的教师,依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制度,鼓励和保护民办幼儿园教师安心从教的积极性。
六是下拨专项资金为民办幼儿园添置设施设备,改善办园条件,保持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确保幼儿园享有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
七是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在做好资源建设的同时,研究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