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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淘汰燃煤锅炉为蓝天减“负”
发布日期:2020/8/31 14:39:03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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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 胡生敏)今年以来,海东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积极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柴油货车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海东市场监管部门在7月6日前完成了辖区内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备的普查登记工作,以及柴油货车销售点(包括销售的柴油车型)、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柴油发动机)销售点的普查登记工作,确保全覆盖,做到不漏登一户。根据普查情况,全市共有柴油货车销售点2户,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点14户,全市现有承压燃煤锅炉44台,其中在用14台,长期停用28台,城市建成区内无在用承压燃煤锅炉。

据了解,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中,海东市被列入整治清单的燃煤锅炉共有35台、自查出1台,共36台,目前完成整改33台,剩余3台根据省政府及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请示批示精神,按要求后续拆除。

同时,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整治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做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整治全覆盖。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锅炉,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此外,开展车用气瓶充装专项整治,要求各车用气瓶充装站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一律禁止充装,对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车用气瓶充装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目前,共检查辖区内车用气瓶充装单位10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8处,督促粘贴电子标签62枚,责令5家不按规定充装的气瓶充装站进行整改,并要求充装单位做好充装记录,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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