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李晓娟)9月10日,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第一片区工作座谈会在海东市召开。
会议指出,近年来,海东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时间梳理出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经市政府同意,于今年1月份印发《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公布了市本级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文种类、列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类别。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由市(县、区)司法局为主体的审核模式,解决了由谁审核的难题。近三年来,市司法局共审核相关文件60余份,审核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均按要求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提出相关审核意见50余条。
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增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核,制定好每一个文件,为政府把好制度关口,确保每个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合法有效。要紧盯薄弱环节,下大力气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各市州、各县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合法性审核不严格,审核职能发挥不到位、备案审核不及时,迟报漏报现象依然存在、督查指导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积极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严格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持续强化督查和指导,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频发、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和纠正,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会上,海东市、西宁市、玉树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作了交流发言。会后,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平安驿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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