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晖)11月5日,《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制定及实施情况专题座谈会在河湟新区召开。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玉峰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库专家冯军贤、马天山、马旭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简松山,副主任瓦世德、王佐龙及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社会建设工作的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简松山介绍了制定《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条例》公布实施以来的相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库专家介绍参与《条例》制定时的经验做法以及市州在立法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乡、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安达其哈村相关负责同志代表县、乡、村作了大会发言。
据悉,自海东市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以来,1460多个村制定了村规民约、1500多个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婚事新办7700多场次,丧事简办6200多场次,喜事简办13700余场次,节约开支约5亿元。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移风易俗工作成果,把近年来海东在移风易俗方面积累的一些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升华固化。今年初,海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把移风易俗确定为2020年立法重点项目,使移风易俗立法很快进入规定程序。2020年6月10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于7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力推进了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营造了移旧俗、除陋习、倡新风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了“文明海东新样本”。
高玉峰对《条例》的颁布和制定实施中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条例》的颁布为全省的移风易俗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样板,对引领全省立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库专家认为,《条例》的颁布,是青海地方立法的重要成绩之一,为青海地方立法打造了青海样板,是一部良法、善法、好法。《条例》在内容上紧密结合海东特点,内容涉及面广,能够紧紧抓住移风易俗方面涉及民生、民意、民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专家建议,要坚持依法推进、全面推进、长期推进、扎实推进、科学推进。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的作用,采取建章立制、典型引领等措施,推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移风易俗的实践中。要不断加强《条例》宣传,以切身的执法实践推动宣传,形成全省及全国性的示范效应。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在充分听取发言和汇报后纷纷表示,《条例》的出台深入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重大要求,积极探索和实践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统一,是海东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率先之举,进一步丰富了海东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实践,为海东开展先行先试创制性立法积累了有益经验。在今后工作中要学习借鉴《条例》内容以及典型经验做法,以《条例》为指引,切实将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