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卫正芳)记者近日获悉,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核心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督查整治行动,以实现我市“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目标,巩固大气质量管控成效,确保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1日。重点对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区、平安区正在施工的所有建筑工地及区域的“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开展24小时不间断驻点旁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施工方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及时上报对口片区的综合巡查小组,涉嫌违法的及时启动处罚程序。同时,根据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数据情况,及时告知并督促施工方采取加密洒水喷雾、暂停作业等抑尘措施,并随时检查建筑工地裸露地覆盖情况,督促施工方及时更换受损苫盖防尘网。第二阶段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此阶段重点安排和督促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区、平安区所有建筑工地冬歇期间,严格落实冬防冬治管控措施,每日巡查施工作业面防护网完整性或抑尘剂喷洒区域结壳完整性,大风天气期间加大巡检频次。同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并及时上报。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海东市成立了强化防控专项督查整治行动工作组。下设综合巡查组、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组、道路工地扬尘整治组、绿化区域扬尘防控组、机动车污染防治管控组、煤炭品质管控组、油品品质管控组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对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区、平安区3个核心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外,将动员全市环境攻坚系统及各界力量,紧密协同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所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督查整治行动要求各专项工作组对于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留存照片、影像资料, 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要求综合巡查组对重点管控区域的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治污措施落实、重点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每日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相关地区、行业主管部门, 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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