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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日报讯(记者 李永兰)近年来,海东市坚持“保护优先、污染防治、保障水质安全”的原则,访、查、测并举,县、乡、村结合,建、管、用并重,打好“划、立、治”组合拳,织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防护网。数据显示,近年来,海东市累计下达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5496万元,完成7个县级、29个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新谋划1个县级和6个乡镇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总投资4531.83万元。
为做好做细做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海东市以“划”为前提,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水务局等部门通过现场勘察、专题调度、座谈商讨等措施,制定印发《海东市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委托第三方编制单位对名录中100处水源地逐个进行现状调查评价、保护区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撰写和省级专家评审。截至目前,已完成44个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56个已上报省政府审批。
以“立”为关键,全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结合《海东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技术规范》,申报实施29处“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海东市已建设网围栏4.86万米,防撞护栏2830米,导流槽2830米,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牌82块,宣传牌60块,公告牌29块,界桩1339块,安装安全监控设施3套。
同时,以“治”为抓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和涉水项目审批,严禁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整治饮用水源污染舆论氛围,使“保护水源,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