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海东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突出源头治理,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化监管, 强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并取得积极效果。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146件,其中立案查处52件,涉及1045人,涉及金额1208.9万元;协调处理94件,涉及1202人,涉及金额1047.85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
一、强化属地管理,提升综合治欠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和相关成员单位职责,确保欠薪工作有人管、管得好。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督办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督办和转办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案件办理中严格落实“三不放过”原则,严格执法程序,严肃追究责任,达到了“查处一案、惩罚一家、警示一片”的治欠目标。推行建设项目 “三级台账”管理制度,通过月报送制度,实行监管部门对发放工资情况月对账月销号,加大对未按月发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得到落实。
二、狠抓源头治理,推进防欠制度落实。为切实防止施工单位因挪用工资造成欠薪问题发生,全市在建90%以上建设项目落实了农民工分账制管理。全市每个建设项目建立了农民工工资账户,随项目开工建立,随项目竣工经核查无欠薪而销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人员按月上报农民工工资由银行及时发放,确保农民工工资实现“点对点”发放,有效减少了工资发放中的“跑冒滴漏”现象。严格落实项目开工前标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于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经核实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在建项目全部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得到了严格落实。
三、实行联合作战,及时查办欠薪案件。推动欠薪办案力量从劳动监察机构“单打独斗型”向职能部门“集团作战型”转变,出台《海东市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办案程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督办因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基础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督办和劳动监察机构查处相结合的办案模式,提升了打击欠薪的精准度。相关部门定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根治欠薪制度落实情况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发现的欠薪隐患,约谈相关单位,责令限时改正;对已发生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对未支付拖欠工资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降低扣减企业信用分数,限制承接新工程等措施;涉嫌拒不支付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完善司法与行政“两法”衔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交程序,定期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程序和法律适用进行规范,加速办案进程,从快从速打击了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受理欠薪案件102件,办结102件;转办行业主管部门欠薪案件45件,办结40件;因恶意欠薪移交公安机关4件,立案调查4件。
四、建立欠薪预警,开启信息化治欠新模式。会同市相关商业银行投资开发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平台,通过监控平台,对农民工人员数量、劳动合同签订、银行账户开通、农民工专用帐户余额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工资发放日期超过下月15日仍未发放的,实施欠薪预警。目前该监控平台已录入建设项目150余家,项目录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初步实现了信息化治欠的能力。
五、优化政商环境,解决企业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海东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有关操作的通知》等规定,为98家企业减免保证金6519.99万元,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2户。特别是疫情期间,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交工作,为79家企业缓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716.9万元,为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难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海东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规范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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