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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要求,定于2022年5月21—28日与全国同期举办科技活动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将共同主办2022年青海省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5月21—28日。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颁布实施20周年的《科普法》对于推动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开展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科技规划的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
2.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积极利用科普方式,聚焦“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家重大战略,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科普活动。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好“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
2.各单位组织活动必须在2022年5月21日-28日期间开展。
3.我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主会场待定,各单位如有参加主会场活动,请标注“参加启动仪式主会场”活动。
4.请于5月6日前填报《2022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提交至邮箱,并将纸质版盖章扫描发至省科技厅邮箱。
5.省科技厅认定的各科研科普基地,制定本基地在科技活动周期间要面向公众、中小学生等群体推出新颖的科普宣传活动计划,报科技厅指定邮箱。
6.因疫情防控需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活动或在线上举办。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
联 系 人:王永翠
联系电话:0971-8231735
联系邮箱:kjtwzj@qhk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