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记者 胡生敏 通讯员 张建一)今年一季度,海东市委市政府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坚持城市和乡村一体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季度,海东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00元,同比增长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31.6元,同比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7.5元,同比增长5.3%。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0.7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08:1缩小至2.06:1,缩小了0.02。
今年,海东市委市政府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持续推动技能培训,人民群众务工意愿不断增强。一季度海东市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14元,同比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64元,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7.2%,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54.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3.1%,“压舱石”作用持续显现。
经营性收入多点开花,海东市大力发展一二三产业,优化营商环境,群众的经营意愿不断增强。一季度海东市全体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756.4元,同比增长14.6%。同时,随着整治“撂荒地”和耕地“非粮化”等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居民的种植意愿不断增强。一季度海东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788.2元,同比增长13.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19.0%,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4.7%,与三年平均增长率相比快9.2个百分点,“重要增长极”效果显著。
据调查数据显示,财产净收入基数较低,“增收新亮点”潜力巨大。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撂荒地”整治,海东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一季度海东市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82.9元,同比增长15.6%。海东市大力落实低保、居民养老金提高标准,不断加大惠农补贴力度等一系列惠及民生的增资政策,一季度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136.2元,同比增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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