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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 李玉娇)根据《海东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海东市将重点抓好工业污染、城镇污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工作,确保实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出省断面民和桥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并向好发展,Ⅲ类水质比例持续增加;城市建成区无新发黑臭水体等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目标。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今年将继续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对已建成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海东工业园区平西经济区、乐都工业园、民和工业园、互助绿色产业园加强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持续做好涉水“散乱污”企业整治,防止已取缔的涉水“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在城镇污水治理方面,尽快谋划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污水处理厂和群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力争到年末,全市所有县区、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乐都、平安两核心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他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同时,继续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年末,乐都、平安两核心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7%以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路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方案》中还明确,今年海东市将狠抓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推进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同时,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乐都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循
化撒拉族自治县力争今年年底前建成备用或应急水源建设。强化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常态化抓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综合整治等工作,深入开展河湖暗访督查,开展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推动河湖面貌根本好转,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河湖、健康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