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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4/8/22 14:55:45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海东日报讯(记者 郝志臻)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东,今年,海东市积极总结提炼工作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强、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第一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10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条例》针对平安海东建设的实际,设总则、社会风险防控矛盾纠纷化解、重点治理、社会参与、保障机制、考评监督、附则七章51条,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平安建设组织机构的建立、平安建设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等内容,明晰了各级各部门社会风险防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信访事项办理等工作责任,规定了常态化扫黑除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领域治理工作任务,规范了各类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主体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职责要求,对平安建设保障机制、考评评价、各方监督、督导整改、表彰奖励等多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的出台,为推动海东市形成责任共负、任务共担、机制共建、平安共创、社会共治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进一步推进了海东平安建设法治化进程。下一步,海东市将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广泛宣传《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充分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认同度,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方位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平安海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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