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要求,从201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省内不再举办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教育部确定考试科目、考试标准和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师范生认定教师资格没有专业优势。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后,2016年及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与其他专业毕业生一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依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青海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须在高校所在地教育部门认定教师资格,毕业之后才能回原籍认定。外地高校就读的师范生毕业学期既要参加各类考试(相当一部分回户籍地)、择业就业,还要在高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同非师范生一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忙于来回奔波,影响学业完成。尤其在2020年,因疫情影响,相当一部分青海籍省外高校应届师范生既不能返校认定,又不能在户籍所在地认定,无法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量增加。高校师范生经过专业学习,大多已完全具备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只要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国考合格证明,具备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按时参加网上报名,填报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合格等,就能顺利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自2016年至今,海东市市级共认定高级中学(含中职指导教师)教师资格554人,其中:师范生262人,占47%;非师范生292人,占53%。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完全可以委托高校在毕业当年统一组织参加认定,简化不必要的手续,让师范生少跑路,安心完成学业。
(三)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时间安排略有不足。国家每年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青海省结合实际,每年下半年集中实施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按照教育部通知而定。相比邻近省份,青海考生每年只能参加一次笔试和面试,而笔试、面试成绩都有有效期,若在有效期内不能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还得延期。高校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也与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一样。
二、相关建议
(一)规范引导师高校范类专业建设。分级分类开展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健全完善动态评估机制,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增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次数。建议和其他省份一样,全省每年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为师范生提供每年参加两次笔试和两次面试的机会,缩短教师资格认定周期,促使毕业生尽快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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