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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平衡管理,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多渠道开源增收、弥补财政收支缺口、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过“紧日子”思想落到实处,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兜牢“三保”,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认真履行公共财政保障职能,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节支裕民的主导思想,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财政支出优先位置,严把预算关口,实行零基预算,坚持做到依法编制,量力而行。2020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26亿元,占年初预算支出的81.3%,其中:保工资77.7亿元,保运转8.2亿元,保基本民生40.1亿元。在“保工资”方面,保障全市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并将村委干部、林业管护员、村警等人员报酬纳入保障范围,切实落实工资和报酬保障责任。
(二)多措并举,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认真落实新冠疫情税费减免涉企优惠政策,妥善处理好减税降费与依法征管的关系,依法做好税收征管,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实现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上半年,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5%,增收2.6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1.75亿元的67.1%,超序时进度17.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19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增收21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6.2%;非税收入完成639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增收5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3.8%。摸清政府资产底数,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设备、车辆等资产,实行政府机关事务局集中统一管理,对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调配急需单位使用,相应减少财政支出压力。认真落实财政存量资金“一年一清零”工作,将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上半年盘活存量资金43亿元,盘活率50%,用于调整保障市委、市政府急需和重点项目领域。四是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上半年,共争取中央及省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64.17亿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等新增资金2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1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6.8亿元、特殊转移支付3.4亿元,债券资金用于全市医疗卫生、污染防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最大限度降低了新冠疫情对全市的不利影响,为全市稳投资、稳增长、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三)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支出。上半年,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9%,增支0.2亿元。各项民生资金支出9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一是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预算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追加预算,强化财政承受力评估,不出台难以持续的支出政策;二是着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开展绩效跟综,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实施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及审计问题整改,倒逼预算单位规范高效使用资金;三是认真执行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维护,督促各县区录入和核对预算指标,并及时下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四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规定,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公开形式,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促进预算公开更加规范透明和约束有力。
二、存在的困难
(一)收入组织困难加大。一是实现自有收入增长面临巨大压力。海东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增税源乏力,整体税收增幅平缓。随着国家各项减税措施相继出台实施,增值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减收明显,较去年同期相比,整体税收下降。全年来看,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矛盾凸显,实现自有收入增长面临巨大压力。二是争取中央专项难度加大。今年,全国各地区收入形势普遍不佳,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普遍降幅较大,给全国财政运行带来较大影响,中央财政已经对部分项目支出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尽压的原则适当减少安排,若扣除一次性超常规措施,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增幅明显放缓,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减少,争取工作所面临的难度将不断加大。
(二) 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除了“三保”、重大项目建设等支出压力,社保基金收支缺口压力在加速传导,今年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需要财政“兜底”;同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凸显,经预测,今年财政所面临的“三保”、社会保障财政兜底、债务还本付息、重大项目建设等多重刚性支出将有所增加,加之增收难度加大,缺乏有效的增量空间,全市财政运行将始终处于紧平衡的状态。
(三)管理效能仍然不高。一是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树立。面对财政紧平衡的新形势,向内挖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力度不够。从2019年度市本级部门绩效考评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看,相当多部门仍存在绩效目标值设置偏低、绩效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部门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缺乏可操作性;项目库质量不高、漏报预算事项导致追加、预算调整频繁;超预算支出,更有个别部门挪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虚列支出,甚至存在骗取国有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形成政府隐性债务等严重问题。二是项目推进机制不够健全。今年因疫情影响,项目开复工有所延迟,但在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全市上下积极复工复产的阶段,仍有一些项目前期准备不足,迟迟无法开复工,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沉淀在部门或基层,出现“钱等项目”的现象。不仅直接影响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而且加大了资金使用成本。三是财政财务管理还需加强。一些部门预算编制不准确、接受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自觉,在年初预算安排之外又提出追加支出的事项,个别部门甚至在年初预算安排时故意甩出硬缺口,执行中倒逼财政追加;一些部门落实“真正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彻底,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花钱大手大脚、项目交叉重复、资金使用低效无效、没有节俭办事办会等问题;一些部门一方面不切实际地提出各种资金需求,一方面有大量资金趴在账上,导致资金闲置浪费。
三、缓解财政困难的对策及建议
(一) 逐步完善财政体制,增强县(区)级财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扩大财力性补助的比重。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占比,减少专项性转移支付比重,积极发挥地方政府管理地方财政的主观能力性,将支出空间下移。加大对弱势地区的财力性补助,缩小地区之间的分配差异。改变以“法定支出”形式肢解地方财力的现状,在支出管理上真正体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
(二)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科学界定专项转移支付的标准,严格控制项目的设置,对到期项目将及时清理,交叉、重复的项目重新清理,逐步进行归并,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逐步整合现有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三)优化和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建议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在转移支付总额中的比例,缩减专项转移支付的相对比重,使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来实现,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提供资金保障。
(四)转移支付资金中减少地方配套。建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应考虑当地政府真实财力水平,减少地方配套,有利于项目的开展,发挥中央投资的政策效应。同时,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效果考评机制,建立一系列的量化指标,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运用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考察和评价,提高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性。